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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票市农村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辽宁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22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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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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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北票市农村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撰写人: 周印全
(20 (略) 农村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农村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233
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自卸封闭箱式垃圾转运车15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时间30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登*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盘存储电子版形式1份,U盘的电子版是用于系统无法正常份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开标截止时间前将U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略) 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9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登*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盘存储电子版形式1份,U盘的电子版是用于系统无法正常份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开标截止时间前将U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略) 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凉水河乡凉水河村5-140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地 址: (略) 自然资源局三楼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北票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玉丽
电 话: 0421-*
标签: 置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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