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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湖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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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购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湖北 (略) 已承接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高速项目,授权湖北 (略) 路面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现决定对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高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 (略) 东南部, (略) (略) ,起 (略) 鄂城区汀祖镇西北侧,与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对接、与武黄高速相交,途经鄂城区碧石渡镇、大冶还地桥镇,与武阳高速相交后经大冶保安镇、梁子湖区太和镇,终点与鄂咸高速相接、 (略) 圈南六环线对接,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

2.2 询比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询比范围为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高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 5月 1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1 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3.6.1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2 对于有上述3.6.1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日 9时至**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 (略) (略) 东铁公路10号鄂州机场二期项目部报名获取询比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东铁公路10号鄂州机场二期项目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询比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 (略) 路面分公司

项 目 部: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 (略) (略) 东铁公路10号鄂州机场二期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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