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中为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车用特种玻璃加工及智能化配件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乡县中为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车用特种玻璃加工及智能化配件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建设单位:金乡县中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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