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光学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光学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

2024年04月24日   北京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环科中路16号41幢3层101(3层301)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现有房屋建设光学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进行光学材料的研发,光学材料作为光学类探测器的核心部件的关键材料,其所展现的光学特性有助于光学探测器整体探测能效的提升,应用的领域包括消防安全领域的光学烟雾探测器、光学气体探测器,农业和环保领域基于光学原理的水质检测仪、气体分析仪等,若进一步发展均需要光学材料进行支撑,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研发量为20g,本项目无终端研发品,均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北京鑫兴众成 (略) 收集、贮存。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木森 (略)
联系人:白金金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标签: 建设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