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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江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程材料质量检测项目

(略) 江宁区江宁街道朱门社区张家庄200号

南京高 (略) 江宁分公司

南京 (略)

南京高 (略) 江宁分公司拟投资250万元,租赁江宁区江宁街道朱门社区张家庄200号现有厂房,购置门窗检测仪、压力机、闪点试验仪等设备,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测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工程材料1000件/年的规模。

废水:项目营运期检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拟采用化粪池预处理,达托运标准后托运至盘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0-2022)表1中A标准后排入朱家山河;

废气:项目营运期燃烧废气经设备连接管道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1#)排放;未收集废气、筛分粉尘、沥青废气经车间通风排风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限值;

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达标;

固废: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环卫清运;一般固废中废边角料、检测废料外售处置,废布袋、收集粉尘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各类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

南京同顺高铁隔声窗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翔凤路15号

南京 (略)

南京美图 (略)

拟租赁厂房,购置切割机、磨边机、中空线等设备,从事高铁隔音玻璃窗生产,预计形成年产10万平方米隔音门窗的能力。

废水:建设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后排入长江。

废气:建设项目涂胶、打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噪声:建设项目通过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玻璃下脚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胶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3

小型电子变压器、线圈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安培磁电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江苏佳环 (略) (加盖公章)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1000平方米,从事小型电子变压器、线圈生产。主要设备:自动绕线机、变压器综合测试仪、电感测试仪。主要原辅料:骨架、磁芯、漆包线。生产工序:绕线--缠脚--锡焊--装配--灌胶/浸漆烘干--测试检验--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电子变压器约5万个、电感线圈约5万个。

废水: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无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无地面清洗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灌胶、点胶、浸漆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锡废气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激光打标废气由设备自带的激光烟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仍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不会引起噪声扰民问题。

固废:废漆、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手套、废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胶带、边角料、焊渣、研磨废渣、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除尘灰、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实现零排放。

4

电器配件平衡块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孟墓工业集中区

(略)

南京 (略)

建设单位投资120万元,租 (略) 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孟墓工业区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3860平方米),购置液压机、搅拌机等设备,从事电器配件平衡块产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电器配件平衡块产品900万件的生产能力。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租赁厂区已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委 (略) (略) 使用罐车运送至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汤水河。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搅拌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未被捕集的粉尘废气以及生产车间内卸料粉尘、水泥筒仓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搅拌机、液压机、振动台等机械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水泥筒仓除尘器收尘、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经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理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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