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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桥镇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工程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江苏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7.05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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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概况

兴桥镇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工程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桥镇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48元

招标内容:兴桥镇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工程(龙源书苑、兴城逸品、兴盛豪庭、镇政府)建设充电车棚。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

合同工期:2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 (略)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提供至少1个月承诺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7000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

递交形式:装入信封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请备注公司名称。

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之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若逾期不交,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公告发布时间:**日至**日。

4.2 报名方式:本标段为网上报名,投标单位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将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表(报名表中须列明拟参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费用凭证等原件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q.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电子招标文件发送。投标报名费:每标段 300 元人民币,报名费无论是否中标,费用不退。方式:支付宝转账,账号:*,账户名:*中杰,备注: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标段名称,联系方式:*,本次项目只接受按时获取文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

4.3投标报名 联 系 人:*中杰 联系电话(微信):*

4.4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网上报名。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海都路8号江苏健飞华全 (略) 一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海都路8号江苏健飞华全 (略) 一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兴桥镇幸福大道8号

联系人:彭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健飞华全 (略)

地 址: (略) 射阳县海都路8号

联系人:*中杰

联系电话:*

标签: 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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