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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二期建设项目高压氧仓屋面排烟及科研中心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江苏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4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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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略) 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备【2019】15号 批准建设,招 (略) 中央创新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压氧仓屋面排烟及科研中心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富北路东侧、崇川路北侧、胜利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科研中心拆除项目及管网施工: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竣工日期:2024年5月,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消防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 (略) 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二期)建设项目高压氧仓屋面排烟及科研中心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及移交事宜记录单等)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略) 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至时间 (略) 保障房 (略) 官网: http://**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信息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保障房 (略) 官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 (略) 保障房 (略) 官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中央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略)

地址:

(略) 启瑞广场30楼

地址:

(略) 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陶丰、袁丽娜

电话:

0513-*

电话:

0513-*

2024 年4月24日

附件: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标签: 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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