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首占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2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74.32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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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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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项目概况
(略) 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中 (略) 对[*]ZCXZB[CS]*、2023年度首占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度首占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ZB[CS]*
项目名称:2023年度首占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4,224.40元
采购包1(2023年度首占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14,224.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3,2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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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其他农业服务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1(项) | 否 | 根据《 (略) 农业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略)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 (2 0 2 2 - 202 5年)〉的通知》(榕农综〔2 0 2 2〕8 6 号 )精神,首占镇受污染耕地上壤面积在 2817.29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70%、首占镇承担 30%。 | 1,014,224.4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1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109号新店镇综合文化站二层 福建中 (略) 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109号新店镇综合文化站二层 福建中 (略)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长乐区首占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长乐区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109号新店镇综合文化站二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中 (略)
福建中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