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拜寺口双塔文物保护区安全运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 2024-04-24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50.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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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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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拜寺口双塔文物保护区安全运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8: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金凤区开发区中央大道中苑大厦一楼106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金凤区开发区中央大道中苑大厦一楼106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颖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广场东街1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颖超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丽姣 |
项目概况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拜寺口双塔文物保护区安全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开发区中 央大道中苑大厦A2段一楼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C-2024-ZC005
项目名称: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拜寺口双塔文物保护区安全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拜寺口双塔文物保护区安全运营管理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00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环保政策: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用记录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开标现场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登录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开发区中 央大道中苑大厦A2段一楼108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63.COM邮箱报名,报名信息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报名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开发区中央大道中苑大厦一楼1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开发区中央大道中苑大厦一楼1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地址: (略) 金凤区广场东街197号
联系方式:吕颖超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联系方式:王丽姣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颖超
电 话: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