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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江苏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52.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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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清江浦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JSZC-*-HAXH-C2024-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AXH-C2024-0008

项目名称: (略) 清江浦区2024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2万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6号)规定,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略) 清江浦区水政监察 (略) 清江浦区供销合作总社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苏农业〔2021〕6号),制定本方案。

2)工作目标

坚持把农业绿色发展作为鲜明导向,统筹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关系,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利用”的原则和“市场主体利用、专业机构处理、公共财政扶持”的要求,强化政府引导、主体利用、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与处理。2021年,全省涉农县(市、区)全面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处理工作,涉农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85%以上,建设良好生态环境。

3)工作要求

在清江浦区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总量不少于42吨。并对收集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压缩打包、转运和依法依规无害化处理,处理后向采购人出据有效证明资料;在回收、转运和处理等环节必须向采购人报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每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回收、转运和处理台账,保留好各个环节中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单位具有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我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发包人、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7.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9.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二、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清江浦区水政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明远西路6号

联系人:蒋春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星汇 (略)

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联系人:刘海荣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荣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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