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2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557.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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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现需聘请项目管理人员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二)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
(三)预算总金额:557万元(具体金额以财评结果为准);监理服务报价标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取;
(四)业主单位: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武庙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项目实施单位: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二、项目监理服务要求
1.团队要求:
(1)专业技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专业软件(如:Word、Excel、CAD等),能熟练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如:全站仪、水平仪、GPS等),负责现场监管测量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
(2)沟通协调能力:监理机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团队合作精神:监理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并能与其他团队成员密切合作。
2.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需求来完成工程监理项目。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完善合理的进度计划。
(3)服务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如相关规范及标准发生矛盾时,以最高规范及标准为准)。
(4)供应商需配置相相关的专业机具能满足项目需求。
(5)供应商需配置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能满足项目需求。 ? ?/span>(6)供应商根据项目进程入驻现场,全程参与项目。
3.供应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是依法成立的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如行业有要求)的企业/事业法人,有严格的执行和管理制度。
(2)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有且只有一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该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该单位项目,拟派项目开展事宜,与采购人沟通事宜等。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更换,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人,否则变更方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成交供应商须按规定制定本次服务的实施细则,由此所发生的各类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要求:
①工作期间,员工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②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负责为其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保证用工的合法性。
③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国家具有强制要求的工种,拟上岗员工须具有相应资格和有效的资质证书。
④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
三、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监理机构需要具备水利或公路工程施工*级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即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公路)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公路)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在有效期内);2.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注:1.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在有效期内;3.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而非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项目工期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财政资金到账后进行支付);
4.其他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中标人的相关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
四、公告、报价时间及报价方式
(一)公告时间
**日至**日;公告期间有意向的供货商可以自行前往武庙镇武庙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或者通过电话咨询项目相关情况。
报名方式: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报名事宜,报名邮箱:*@*q.com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询价时间
1.询价时间:**日13:0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武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注:拟报价供应商需根据上文第三点内容准备相关资料(格式自拟,涉及证件类需提供复印件,资历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等证明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资料将不被接受。
报名询价单位少于3家则由项目理事会询价小组重新组织询价采购工作。公告期间报价人可针对采购需求内容整体报价(服务报价,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的优先)。
五、其他要求
(一)询价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区级主管部门及镇人民政府派驻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监督。
(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的前提下,以提出单项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待公示期满后(中标结果将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三)公示期满后3日内无故不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供应商按照竞价时确定顺序依次递进。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即刻开展采购内容所列的各项工作。
(四)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六、询价比价程序
1.发布询价比价公告
租购聘工作方案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同时拟定询价比价公告,在成都东部新区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告。询价公告中的询价内容、数量、报价要求、报价方式、报价时间、报价地点、结果评定办法等内容详细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审核资料及统计数据
询价比价工作组根据询价比价公告要求,对报价商进行资质审核和数据统计,询价小组将询价结果以表格的形式上报项目理事会,项目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询价结果,形成询价比价初步意见上报村两委。
3.召开询价比价会议
询价比价公告期满后,村两委组织召开询价比价工作会议,项目村村两委委员参加,镇项目负责人、镇纪委负责人、项目理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主要听取询价比价工作组汇报询价比价情况,采用村两委委员举手表决方式,确定聘用监理机构,确定后的聘用监理机构名单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签订合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
监督人:付鹏(镇纪委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