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辐射类环评审批决定】2024年4月25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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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备注 |
1 | 山东泰安华丰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 (略) (略) | 宁环辐表审〔2024〕1号 | 2024/4/25 | 宁环辐表审〔2024〕1号山东泰安华丰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批复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