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门窗招标
发布时间 | 2024-04-2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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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十一师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所需铝合金门窗材料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工作已准备完成。
二、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米东区乌奇公路33号。
2.2.工程规模
2.2.1十一师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7220㎡,包括综合楼、门卫室、运动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十一师民兵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范围内所有铝合金门窗材料工程量,供货材料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13%,单价已包含材料费、税费、包装费、制造费、安装费、运输费(过桥、过路费)现场送样材料的数量包含在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材料在质保期24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损坏免费更换、与投标人供应的产品配套使用的辅材费用及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固定单价不作调整,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
3.1铝合金门窗应符合执行国家《门窗安装质量验收规范》(GB/T 8478-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GB/T32223-2015》-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要求以及相关管理规定、门窗玻璃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玻璃即建筑出入口,门厅玻璃均采用安全玻璃,建筑出入口,门厅部位等,采用无色透明钢化夹胶安全玻璃观察窗。所有落地玻璃在离地1.4m处用蚀刻法印刷圆形警示线。PA断桥铝合金框辐射率≤0.25LOW-E中空玻璃(9mm空气间隔层),传热系数2.65W/K,玻璃太阳得热系数0.55,气密性为6级,可见光透射比0.60。包含窗纱、手动排烟窗、手动开启扇、等相关规定。铝合金门窗必须为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出厂试验、检测报告应齐全;铝合金门窗等参数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
3.2所有的铝合金门窗等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图纸设计及设计变更要求。
3.3质量要求:满足验收;达到验收一次性合格。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1 | 铝合金门 | 65系列5+9A+5 | ㎡ | 57 | ㎡ | 双侧钢化玻璃(透明) | ||
2 | 铝合金窗 | 65系列5+6A+4+12A+5 | ㎡ | 711 | ㎡ | 含窗纱,手动排烟窗、手动开启扇 | ||
3 | 消防救援窗 | ㎡ | 113 | ㎡ | 救援窗洞口尺寸不小于1000*1000mm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02073。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6.5.4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专家费)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 (略) 米东区乌奇公路33号
8.3联 系 人:陈齐强 *
8.4联 系 人:靳文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