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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亮田南三瓦斯发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年04月23日   贵州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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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项目名称:月亮田南三瓦斯发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盘江煤层气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拆除现有瓦斯发电厂房、油脂库、危废间和泵房后重新建设,配电房、控制室、配件室、库房和值班室等辅助设施均利用原有,产生的污染物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1.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为机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容积5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如厕使用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如洗手废水等)与施工废水一并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共用,容积5m3)处理回用。2.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装修废气。项目易起尘物料临时堆放场采取遮盖篷遮蔽;施工运输车辆禁止超载,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物料洒落;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扫,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前应冲洗车身及轮胎,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使用优质燃油;装修期间加强室内通风,降低装修废气影响,确保机械燃油废气、装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而导致噪声源增强;加强施工管理,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中午(12:00—14:00)不允许进行高噪声作业;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信息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限值标准。项目场地内及车辆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采取限速行驶、严禁鸣笛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优化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确保施工场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废机油、装修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场地回填,剩余弃方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及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含油手套等属豁免性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划定施工范围,场地周边设置施工围挡,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基础开挖作业,施工区域周边做好临时排水、临时截水沟布设,以减少降雨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对项目临时施工场地植被破坏,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二)营运期1.水环境废水为冷却循环水、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发电厂房清洁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发电机组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发电厂房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新建,容积10m3)沉淀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日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h,均不在厂区内食宿,职工生活污水(含如厕废水)经改良式化粪池(新建,容积10m3)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2.大气环境废气为发电机组燃烧废气、排空废气。本项目共设置8台瓦斯发电机组,每台发电机组分别配套设置一根排气筒,共8根,均为新建,排气筒编号依次为DA001-DA008,高度均为8m,瓦斯发电机组燃烧瓦斯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回收装置(每台机组配备一台)进行余热回收后,再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确保S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因排气筒高度低于15m,其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TSP、NOx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发电机组检修及故障等排空废气主要为瓦斯气体,本项目利用的瓦斯为低浓度瓦斯,排空废气通过10m高排气筒(利用原有,DA009)排放,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要求。3.声环境噪声来源于瓦斯发电机组、冷却塔和水泵等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房应全封闭处理,内壁铺设吸声材料,吸声材料要耐高温(600℃),并符合防潮、阻燃、耐腐蚀的要求。厂房墙体采用吸声材料玻璃棉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门窗采用隔音门窗;针对发电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等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设置隔声罩;将发电机组的排气管延伸至室外,对排气管采用50mm厚的玻璃棉毡进行包扎,以降低发电机组产生的噪声。项目发电机组外循环冷却系统风扇配套消声器;发电机组底部采用由防水材料、复合减震块、复合吸隔声材料、隔声板以及浮动地台组成的减震底部基础,发电机烟气排放口设置消声器;泵设置在全封闭式泵房内,泵房墙壁进行安装吸声材料,设置减振垫等方式进行噪声控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在靠近居民点一侧种植高大乔木,设置直立式声屏障,通过植物的吸音降噪以及声屏障隔声来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报告表》,项目设置50m控制范围,今后在该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房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加强对厂界外50m范围内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监测,确保达标。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底泥及浮油、废离子交换树脂、过滤灰、废过滤芯、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机油、隔油沉淀池底泥及浮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新建,面积10m2),及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过滤灰、废过滤芯,软水制备系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集中收集,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过滤芯分类收集,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瓦斯过滤器产生的过滤灰、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5.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油脂库、危废暂存间、隔油沉淀池为重点防渗区,发电厂房、改良式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除绿化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XMGK":"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 (略) (略) 盘关镇盘江社区,距离月亮田矿南三采区瓦斯抽放泵站约200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04度30分44.457秒,纬度25度54分36.591秒,建设单位为贵州盘江煤层气 (略) ,本项目在原有项目占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3050m2,原有发电机组(8×600kW)全部拆除,新建8×800kW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400kW,较原有项目增加1600kW。项目利用的瓦斯来源于月亮田矿南三采区瓦斯抽放泵站抽采的瓦斯,通过过滤、阻火、发电机组工序发电,年运行时间为7200h,设计瓦斯利用量1228.8万Nm3/a,发电量4608万kW·h/a,发电机组所发电力以6.3kV电压等级经机组控制屏、高压配电柜接入月亮田矿煤矿变电所6.3kV高压柜。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日将月亮田南三瓦斯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月亮田南三瓦斯发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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