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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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关于对陕西 (略) 年产5万吨彩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商环商南函〔2024〕34号 | **日 | 陕西 (略) 年产5万吨彩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doc |
2 | 关于对陕西万鹏 (略) 年产1000万套高频电子线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商环商南函〔2024〕35号 | **日 | 陕西万鹏 (略) 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doc |
3 | 关于对陕西奥莱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商环商南函〔2024〕36号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