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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石油--拟批准公示

2024年04月26日   天津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精工石油专用管件股份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精工石油 (略) 扩建项目

天津精工石油 (略)

(略) 津南开发区宝源路16号

(略) 嘉禾 (略)

天津精工石油 (略) 拟投资100万元,使用现有已建成厂房,建设2条手动喷漆生产线,年喷漆加工油管接箍及套管接箍2万只

(1)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序在封闭房间内操作,废气经负压全部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设施净化,最终经排气筒P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行后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苯、*酸*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状态下,各噪声源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均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油漆沾染物、废过滤棉、废油漆渣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4.04.26-2024.05.06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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