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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清流县李家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4年04月26日   福建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48.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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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流县李家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采购单位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清流县 公告时间 **日 10: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清流县长兴北路景鸿世纪广场二楼53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清流县长兴北路景鸿世纪广场二楼536号)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清流县李家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女士 *

项目概况

清流县李家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睿闽(采招)QL02

项目名称:清流县李家乡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增加“若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 (略) (略) 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清流县长兴北路景鸿世纪广场二楼536号)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略) 清流县长兴北路景鸿世纪广场二楼5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清流县李家乡        

联系方式:吴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联系方式:冯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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