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预算绩效财政评价结果的通报
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20〕6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财政评价和财政监控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预〔2023〕9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实施的部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和结果
本次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共选取2022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对象8个,包括2个部门整体支出、6个项目支出(项目类型覆盖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4类)。财政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90分(含)以上为一等等级,80分(含)—90分(不含)为二等等级,60分(含)—80分(不含)为三等等级,60分(不含)以下为四等等级。本次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一等等级1个,二等等级6个,三等等级1个。详见下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评价类型 | 评价得分 | 评价等级 |
1 | 市科学技术局 | 部门整体支出 |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84.5 | 二等 |
2 | 市投资促进局 | 部门整体支出 |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94 | 一等 |
3 |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补贴费 |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 79 | 三等 |
4 | 市自然资源局 |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费 |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 88 | 二等 |
5 | 市民政局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运营补贴 |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 80.25 | 二等 |
6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美丽村屯”示范村建设资金 |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评价 | 81.5 | 二等 |
7 | 市水利局 | 水利发展建设资金 | 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 | 84.5 | 二等 |
8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略) (略) 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 | 85.96 | 二等 |
二、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根据《 (略) 财政局 (略) (略) 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 (略) 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办〔2019〕29号)规定,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通过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公开、结果报告、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多样化应用。
本次绩效评价 (略) 财政局网站上通报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纳入2023年度机关绩效考评考核,充分发挥出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及时总结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和不足,对照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查找和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有关部门根据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于通报后 (略) 财政局对应业务科室和预算科反馈整改情况。
(略)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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