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易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2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86.67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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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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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易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治多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询比采购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增化粪池一座、新建路面400平方米、新建围栏4150米、新建围墙200米、新建停车场1640平方米、新建砖砌挡墙164米、新增暖气管道1945米、新增暖气片176组等基础设施建设。请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0日历天(预计工期:**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 (略) 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用要求: (略)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网站的“信用评定等级信息”相关截图;
(5)省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63号金座晟锦3号楼1单元1041(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确认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如需不见面获取文件,*@*q.com 并打电话0971-*予以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3时30分,地点为青海涌康 (略) 开标厅(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63号金座晟锦3号楼1单元104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购买招标文件即视为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治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达先生
联系地址:治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7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涌康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63号金座晟锦3号楼1单元104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9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治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青主任 电 话:097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青海涌康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63号金座晟锦3号楼1单元1041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971-* |
1.1.4 | 项目名称 | 治多县易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治多县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 |
1.2.2 | 出资比例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预计工期:**日-**日)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下同):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 (略) 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牵头单位: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自收到需澄清的问题之日起1日内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答疑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日13时30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依法对投标文件所作的书面修改、补充的内容; 2、按评委会书面通知要求,对投标文件所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的内容。 |
3.2.3 | 招标控制价 | 设定。 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元*角*分 小写人民币:*.16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定。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日起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内,指**日起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改动的,应在改动处的右下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现场递交,正本1份,副本2份, 电子版1份(U盘,采用不可修改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且加盖骑缝章,不得采用活页夹 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面书脊处须打印此次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青海涌康 (略) 开标厅(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63号金座晟锦3号楼1单元1041)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是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当众检查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 (2)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送达逆顺序。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
6.1.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构成:为3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商务和技术人员组成。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 | □是。但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符合中标条件等情形的,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的规定执行。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 £银行保函 £担保书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订合同时约定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
10.2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10.3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采用不可修改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密封要求:单独密封,封套上载明内容同外封 |
10.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询比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工程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6 | 词语含义 | 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7 | 监督 |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0.8 | 解释权 | 构成本询比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优先解释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询比采购邀请书(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优先次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9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
10.10 | 期 间 | 询比采购文件期间:按年、月、日(包括日历天)计算的,以公历年为准;按小时、分计算的,以北京时间为准;按天计算的,从开始之日计算,但询比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包括开始之日的,从其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公休日的,以公休日最后一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的24时。有工作时间的至工作时间结束截止。 |
10.11 | 招标代理机构的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 | 传真号码:0971-* 电子邮箱:*@*q.com |
10.12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 份数:同询比采购文件 |
10.13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