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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那曲河达萨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8日   西藏
发布时间 2024-04-2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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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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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色尼区那曲河(达萨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色尼区那曲河(达萨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 (略) 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色尼区那曲河(达萨段)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色发改【2024】1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色尼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其中本级投资1%)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河滨湿地生态恢复区域面积80.4万m2(1207亩),生态修复面积1207亩,建设生态护岸4.4km,土壤改良24.1万m2,有机肥120.7吨,宣传墙3座,另配套农用抽水泵6台。(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其中本级投资1%),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 (略) 色尼区;

2.5建设工期:10个月(以开工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日至今)至少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含*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00时00分至 **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cn)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日00时00分至 **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5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6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色尼区

邮 编:*

联 系 人:旦增尼玛

联系电话:089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6栋104

邮 编:*

联 系 人:史工

联系电话:*

标签: 生态修复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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