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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编制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4-2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24.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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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编制专项法律服务的潜在供应 (略) 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益诚采字[2024]第苏A0502号

项目名称:《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编制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2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编制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立法项目报送前工作(包括立法调研报告、草案初稿及起草说明、立法依据对照表、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相关报送所需的法律文本等),送审后期相关说明文件的编纂和立法资料整理等工作。组织并完成本项目所有的调研、专家论证,部门论证会议、其它所有论证会议等。

项目标的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形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3楼。

3、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电子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3楼领取招标文件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领取招标文件,邮箱号:*@*q.com),未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川科技园22幢3楼第三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开启

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川科技园22幢3楼第三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诚信江苏”网站(http://**.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略) 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 (略) 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登*“信用南京”(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此表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关于本项目如有更正公告,敬请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平台发布的信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鼓楼区湛江路65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益诚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三楼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智慧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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