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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29日   广东
发布时间 2024-04-2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344.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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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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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正在报名中】
距离截止剩余: 小时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项目概况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FG072J

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4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3,4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食堂管理未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食堂管理采取分包的,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证书复印件,以及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本项目除食堂管理允许分包外,其他服务内容均不可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远程开标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会,留意并进入云平台“开标大厅”右侧的“开标消息”栏目。
(3)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 (略) 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清城区连江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 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唐工

电 话:020-*/* 邮箱:*@*ttp://**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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