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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云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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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等相关要求,镇康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 (略) 人民政府2020年批准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进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测算并开展了征地前期工作,我县将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并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要求落实征地补偿。现将“ (略) 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征地前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

该项目已于**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镇政征预公告〔2022〕14号),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20 (略) 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用地报批有关事宜的函》(云自然资函〔2023〕447号)要求,现发布“云南省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充公告”,征收土地目的、用途等内容与原公告内容一致,未发生改变。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略) 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总面积、权属、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据未发生改变,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三、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 (略) 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准予实施,结论意见保持不变。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征地补偿公告

原发布的《 (略) 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 (略) 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镇政征补公告〔2023〕2号)中征收土地的范围、现状、目的及地上附着物未发生改变,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文件发生改变,现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原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中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标准执行。

变更后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现按照《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

五、征地补偿安置

涉及补偿标准发生变动的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日—**日,持不动产证明材料及原签订的《补偿登记表》《补偿安置协议》至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签订。并收回原签订的《补偿登记表》《补偿安置协议》。

六、有关事项

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在**日至**日内向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帮东河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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