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药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规划与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2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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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项目概况:
河南中原 (略) 发展规划与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昊之伟 (略) (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ZW-2024-002
2、项目名称:河南中原 (略) 发展规划与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投标报价(预算控制费率): (略) 财政厅发行库专项债项目计划发债总额的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河南中原 (略) 发展规划与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为河南中原 (略) 业务发展、战略转型提供咨询建议及具体方案,为资产重组及优化提供建议及服务,帮助开展资本运作及对外战略合作,协助引入相关战略资源,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管理及实施相关领域提供建议及咨询服务,根据战略需要提供相应咨询服务、资源引进等,协助推进落地各项战略任务。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
5.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启动开始时间至约定提交的方案完成时间)为两年,具体时间按双方确定的全期计划和阶段计划执行(节假日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人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各方权利义务;
3.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昊之伟 (略) (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3.方式:现场购买。
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日至**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中原 (略)
地址: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昊之伟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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