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阶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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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阶段) 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3】2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献县审批局以 献审批字【2024】28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献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献县境内。建设规模:道路 25 条,桥梁 3 座,总建设里程约 42.35 公里,其中道路总长度约 42.2 公里,桥梁总长度约 0.15 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日前完工。标段划分:1个标段。落实政策: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2或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5年(**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型企业投标的,预留份额分包意向承诺书中须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6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献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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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献县平安大街57号 | 地址: | (略) 桥西区玉村南路西溪诚园小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人: | 宋佳音 |
电话: | 0317-*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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