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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福建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782.38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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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土方工程总面积约*.9平方米,总土方量约*.7立方米(填方量约*.73立方米,挖方量约*.97立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草武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测绘报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型规模“挖方或填方工程15~60万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 (略) 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略) (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即*、*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⑤在近三年内(自**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⑥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⑦异议接收联系人:林工,电话:0596-*或小陈,电话:0596-*,异议渠道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日 09:30:0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金城路与圆山大道交接西南侧,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

电子邮箱http://**@163.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圆山大道管廊管理中心、国道324线漳州高新区九湖镇庵兜村荔枝海北门科技与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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