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铜共建印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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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莞铜共建印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信息为: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未进行资 格预审,即资格后审)表:第2.2.4(5)条 1、企业信用 (0分):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分)×(5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步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 附件A: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2、分值:60分。 3、二、投标总价得分(60分)。 4、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 Ⅰ=(60)-P×K× 100。 现更正为: 1、企业信用 (0分):某投标人企业信用得分=(该投标人企业信用分÷所有投标人中企业信用最分)×(0分)。投标人企业信用分以投 (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公布为准(含该平台同步推送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用分)。 2、分值:65分。 3、二、投标总价得分(65分)。 4、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 Ⅰ=(65)-P×K× 100。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贵州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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