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采购信息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五十三团防水专业分包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五十三团防水专业分包

2024年04月30日   新疆
采购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招标公告 第三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四十六团、五十团、五十三团)(五十三团5-10#楼),第三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四十六团、五十团、五十三团)(五十三团1-4#楼)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ZBRW-2024-*-01

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四十六团、五十团、五十三团)(五十三团5-10#楼),第三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四十六团、五十团、五十三团)(五十三团1-4#楼)

采购项目概述及主要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三 (略) 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五十三团)(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新疆建咨昆仑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水专业分包任务 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五十三团拟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795.17 ㎡,住宅总建筑面积 26434.92 ㎡,建筑占地面积 4211.69 ㎡,共计建设 300 套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工期:271日历天

标段划分: /

交货地点: 第三 (略) 2023 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五十三团)

招标范围:2023年公租房楼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涉及全部的屋面防水、室内防水(包括:厨房、卫生间防水、楼地面防水)等施工内容,不包含基础部分防水工程。包含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辅材、劳保用品,临水临电;包含所有与工序有关联的辅助工作;所属材料、设备机具、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水平、垂直等运输;包含成品保护、劳保用品、检试验费、缺陷修复、回访维修、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施工图内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等;2、具备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参照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http://**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参照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 (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报名地点:线上

报名截止时间: ** 11:00

招标文件领取:报名通过后,线上领取。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招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违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投标人报名或投标IP地址相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十一师国有企业集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对出现IP地址相同情形,禁用其投标账号1年,情节严重的终身禁用,禁用期间不得参与招标方任何建设项目。


联系人: 曹博庆

联系电话: *


标签: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