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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韵山水苑小区店面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浙江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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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日期:**日

招标编号: YZ-CQJY(2024)-061

(略) (略)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吴韵山水苑小区店面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且具有承租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租范围、周边情况、产权情况、房屋交付情况:

1.1.招租的范围:吴韵山水苑小区店面房建筑面积 2147.60平方米房屋。具体为:1、东珠路101、103、105、107、109 号 (房号103)店面房,建筑面积498 .60平方米;2、东珠路111、113、115、 117、119号(房号104)店面房,建筑面积1321.16平方米; 3、东珠路 123、125号(房号105)店面房,建筑面积153.51平方米;4、东珠路121号(房205)房屋,建筑面积174.33平方米。上述房屋为吴韵山水苑住宅小区经营管理配套用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1.2.周边情况:根据评估报告内容,吴韵山水苑附近有德信东境、雅戈尔新东城、雅戈尔香湖湾等多个住宅小区。经现场查勘,房屋为钢混结构,店面房所在层数为1-2层,1层层高3.6米,2层层高3.1米,平屋面,地砖或砼地面,玻璃门,铝合金窗,外墙涂料,内墙石灰, 目前出租经营。店面房位于东吴镇区东珠路与吴兴路交叉口,交通较便利,配套较齐全,店面房商业氛围一般。以上房屋地基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承重结构无异常,未发现结构性损害等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存在,水电基本完好,配套基本齐全,为完好房。

1.3.产权持 (略)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根据评估报告内容,委估房屋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本次评估建筑面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数据并结合实地测量后确定,面积数据仅供评估计算使用,涉及权证办理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数据为准。其他房屋披露事项见评估报告相应内容。

1.4.本项目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人。开标前投标人须至房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明确房屋的现状,房屋现状内容包括地址、建筑面积、结构、所投房屋的配套设施(包含水、电、物业情况等所有配套设施情况)等。投标人如有疑问或不清楚之处可致电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

2.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最迟不超过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20天。

3.序号、资产名称、结构、用途、层数、房屋面积、年度最低租金等

序号

资产名称

结构

层数

出租面积(㎡)

第一年度最低租金(元/年)

备注

1

东珠路101、103、105、107、109号(房号103)

钢混

1-2

498.6

*

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2

东珠路111、113、115、117、119号(房号104)

钢混

1-2

1321.16

*

3

东珠路123、125号(房号105)

钢混

1

153.51

37,300

4

东珠路121号(房号205)

钢混

2

174.33

25,440

合计

2147.6

*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4.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2.标书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实际转账开户行请选“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8

5.3.投标报名时间及要求:**日至**日16:00时止。投标人应将投标标书费支付凭证、报名函及附件的电子版于**日16:*@*q.com,投标报名函格 (略) 获取。

5.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函及附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人民币。

6.2.投标人应于**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 (略) 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 (略) (鄞州银行)

账号:*1683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 (略)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CQJY(2024)-061”,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标段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略) 鄞州区蕙江路567号开标大厅,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开标室。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略) 鄞州区蕙江路567号开标大厅,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 (略) ;

联系人:王泽、杨凯、王佳艺;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监管部门: (略) 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标签: 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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