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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黑龙江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413.25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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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勃利县水务局以勃水政发【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勃利县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大四站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共治理面积3000 hm2,其中坡耕地整治改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5.84 hm2,深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6.56 hm2;治理侵蚀沟6条,治理长度2.41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99hm2。修建沟头防护6处,谷坊22座,坡面水系工程治理14条,治理长度4.15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6.45hm2。水源防护工程治理3段,治理长度1.4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32hm2。修建混凝土路9段,长度2.58km,混凝土路边沟U型槽衬砌2.60km,修建过水路面2座,涵洞22座。栽植灌木柳柳条17915 株,紫穗槐11147株;补植补种治理措施中补植红松9338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8hm2。退耕还林治理措施栽植五味子58700株、刺五加55272株,红松34164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09hm2。封禁围栏15.01km,封禁标志牌35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6.08hm2;改善人居住环境建设路灯56座,垃圾箱10座。

2.4计划工期:**日至**日,共计4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元。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3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须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http://**),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市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日13时30分至**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指定开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9.2、本项目将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勃利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464-*

地 址:勃利县长安街22号

招 标 人:勃利县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勃利县长安街2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64-*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 (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勃利县丰华 (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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