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公布2024年度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包保责任人名单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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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略) 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 (略) -县-乡三级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包保责任人名单和大型水库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管理权限落实并公布各类防御重点网格责任人。督促相关防汛责任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监测预警,精准管控风险,防止重大洪涝台旱灾害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严肃防汛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防台抗旱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