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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法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广西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1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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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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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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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 (略) 法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HX-GXLT-FW-*,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2023-2024 (略) 法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三次)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项目性质:服务招标。

1.2.2招标内容及规模:为广西联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采购预算:1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5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投标不含增值税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4中标人数量:中标人1名,中标份额: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分所,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国内承接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代理服务)业绩,合同累计金额30万(含)以上。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将不予计算。

2.3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律师团队人员不少于3名。

(2)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①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②具有合伙人身份;③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年度检查考核信息”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无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 ④具备8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代理服务)管理服务经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合伙人身份证明、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相关信息截图,同类项目管理服务经验须提供服务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受服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及管理职位。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同类项目管理服务经验时间以参与服务项目签订合同时间或受服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最早的时间为准);

(3)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2名,要求:①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②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年度检查考核信息”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无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③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代理服务)服务经验;④承诺指派团队成员中1人,按招标人要求在广西联通,工作日内每周驻点4小时,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团队成员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相关信息截图、承诺函、同类项目服务经验须提供服务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受服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体现律师团队成员名称。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同类项目服务经验时间以参与服务项目签订合同时间或受服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最早的时间为准)。

以上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4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人在广西壮族 (略) 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广西壮族 (略) 内设立固定经营场所,能及时处理招标人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已设置本地机构的,须提供证明,办公地址为自有产权须提供产权证明和营业执照;若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承诺中标后设置的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略) 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

(7)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18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4未按本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5.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5.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完成以下操作:

(1)投标人如果未曾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过供应商的,必须在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完成“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注册,联系方式:010-*转3转8转2),若已注册过的投标人无需再注册。

(2)投标人须购买IPASS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绑定联系人),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下载办理指南进行操作。

(3)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4)以下为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IPASS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购买、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01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支撑电话:010-*转3转3转3;

5.2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此时间之前请投标人使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请投标人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IPASS客户端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登*“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确认投标报价,并在30分钟内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事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结果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

6.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

联 系 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

邮 编: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16楼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朱雅娜、杨婷、刘迪、赵阳

联系人:朱雅娜(接收业务咨询和异议) 电话:*

联系人:杨 婷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华夏 (略)

**日

,广西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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