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4-3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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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根据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相关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4〕16号),现下达你部门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190.46万元,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二、请你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包含直达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项目,应将直达资金单独列示,优先使用,确保2024年年底前100%形成实际支出,并配合我局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略) 从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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