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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莱芜—沂源天然气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4年04月29日   山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山东博瑞源 (略) :你公司《莱芜—沂源天然气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干线管道总长度为68.9公里,起自中石化济青线淄莱支线莱芜分输站(已有)围墙外2米,沿 (略) 莱芜区、钢 (略) 沂源县。沿线设置钢城分输站、西南峪分输站、沂源分输站、和侯家官庄阀室。管道设计输气量为5×108Nm3/a。其中莱芜分输站至西南峪分输站段管道长度21.6公里,管道设计压力4MPa,管径D406.4mm,西南峪分输站至沂源分输站段管道长度47.3公里,管道设计压力10MPa,管径D813mm。工程总投资7106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4万元,占总投资的2.41%。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在贯彻 (略) 、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路线,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擅自破坏植被和伤害野生动物。加强观测,避免施工对野生动物造成影响或伤害。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在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阀室和弃渣场。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对剥离的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等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选取乡土物种进行生态修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施工迹地的生态功能。针对涉及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山东棋山幽峡国家森林公园的路段,应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同时结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场地铺设防渗材料,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施工场地设置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开挖采用围堰导流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河床原貌。定向钻泥浆池进行防渗处理,禁止在河堤范围内给施工机械加油和清洗设备,设备漏油及时清理处置。清管试压水尽量收集后重复使用。妥善收集处置运营期各类污(废)水,运营期站场污(废)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不外排。(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应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防尘网等抑尘设备,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设备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和非正常工况排放;鼓励因地制宜开展超压放空、清管作业、检修作业等放空气回收利用,不能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在可行情况下应经燃烧后放空;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 (略)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分输站等平面布置和设备选型,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放空高噪声等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对周边不利影响。(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渣、焊头等一般固体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渣土用于管沟回填、场地平整等,废弃泥浆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覆土填埋;清管废渣和分离器检修废物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最大程度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涉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管段的巡线频次。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应急监测计划;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配置等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 (略) 生态环境局莱芜、钢城 (略) 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济南、 (略) 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 (略) 莱芜区、钢 (略)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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