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口阳光家园四期11号传达室
场口阳光家园四期11号传达室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index.html
场口阳光家园四期11号传达室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GYCQ*7 |
交易项目名称 | 场口阳光家园四期11号传达室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阳开发区 (略) |
交易类型 | 营业房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 10:09 | 报名结束时间 | ** 10:10 |
标的名称 | 场口阳光家园四期传达室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3 |
起拍价(元/年) | 13,000 | 保证金(元) | 5,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竞价开始时间 | ** 09:00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经营项目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须符合环保、卫生和消防安全等各项要求,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噪声及危险物品等行业。2、本次租赁物达到出让方相关要求的可享受装修免租期,具体实施细则由出让方进行解释。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租赁合同》。4、竞得人必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者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5、承租人对该资产的经营使用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划审批要求,如因承租人的原因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需经出租人同意,且与改变用途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未拍得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场口镇阳光家园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阳开发区 (略) |
出让方联系人 | 俞女士 |
联系电话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
账户:**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