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0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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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海 (略) 受中国人民 (略) (略) 的委托,拟 (略) 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34
三、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简要描述:
1、项目简述
本项目包含三个包件(分标)。包件一(1分标):高危安责险风控管理及服务,包件二(2分标):住建安责险风控管理及服务,包件三(3分标):交通安责险风控管理及服务。
1分标选定6家服务商入围,2分标选定6家服务商入围,3分标选定3家服务商入围,分区域为招 (略) 开展数字化的安责险风控管理及服务,服务商按照入围顺序划分至不同区域,由招标 (略) 在为其所在区域提供服务的数家服务商中自行选择,按需实施。
2、服务内容:为招标人安责险客户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导企业合理划分风险点,指导企业确定隐患排查的主体、内容和周期等;在有需求时,协助招标人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数据的提取、汇总、统计、分析,协助撰写各类汇总分析报告、行业及区域大数据分析报告、蓝皮书等。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分标500万元/年、2分标300万元/年、3分标200万元/年(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平均分配业务量)。
4、服务商选用规则: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列(1分标前六名、2分标前六名、3分标前三名)的服务商为招标人全区客户提供服务。入围服务商的使用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合同未到期但各分标支付总价已达该分标预算金额上限的,合同终止。(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可申请延长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6、服务商可选择上述其中的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且同一个服务商可以同时入围一个或多个分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能提供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7、 (略) 服务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8、服务商必须能够提供与服务相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 (略) (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可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说明:
(1)如需要邮购,请将以上(1)~(4)*@*q.com,邮件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并提供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的电子邮箱。
(2)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50.00元【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购买招标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农工,电话:0771-*。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并留存代理机构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个分标均为*万元整(¥30000.00),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 (略) 指定账户并到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分标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 (略) 开标室(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海 (略) (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收件人:农工,电话:0771-*。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内包装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代表未到开标现场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9时00分整,在海 (略) 开标室( (略) 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①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介:
、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联系人:黄主管
联系电话:0771-*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路36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海 (略)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
地址: (略) 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
招标人:中国人民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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