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
包河区BH*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BH*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205-*-04-01-*、 (略) 包河区卫岗 (略) 更新项目
1.4 招标人: (略) (略)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略)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BH*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068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00689
2.5 建设地点: (略) 包河区桐城南路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69万平方米。BH*号地块位于桐城南路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用地面积约46.65亩,总建筑面积约11.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包含7栋安置住宅楼、1栋租赁住宅、1栋配套商业和3栋配套管理用房,最高层高26层;工程有装配式技术要求,装配率不低于30%(装配率认证 (略) 现行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10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69万平方米。设计范围:装配式方案设计以及图纸深化设计与报批流程办理。施工范围:基建变、场地拆迁遗留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桩基、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施工围挡、深基坑支护、降排水、地下车库(含给排水、消防、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及标识指示牌、通风、强弱电、防水、抗震支架、火灾报警、绿色建筑、充电桩等)、主体结构、墙体砌筑及二次结构、内外墙粉刷、保温、外墙涂料、防水、门窗、幕墙、电梯、光伏、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在该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00:00至**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包河区BH*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BH*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068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
包河区BH*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略) 建筑科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芜湖路3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亿零*佰***万*仟零***元*角*分(*.7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 (略) 和安徽昌达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亿零*佰零*万*仟*佰零*元*角*分(*.4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2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 (略) 和安徽 (略) 和安徽水安 (略) 联合体
地址: (略) 包河区曙光路1号综合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亿零*佰***万*仟*佰***元*角(*.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亿零*佰***万*仟*佰***元*角*分(*.3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和合肥工 (略)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略) 包河区上海路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亿零*佰***万零*佰***元*角(*.2 元)
质量:合格
工期:91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 王帅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黄玲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日
0天0小时6分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0天0小时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