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0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48.84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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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G-2024-GK019号
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服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工作服 项目
数量: 444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年,合同履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5),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5),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集服装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服装生产企业;
2、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上传)。
(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府大道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信大楼南面)三楼306室
开标时间:**日 09:2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府大道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信大楼南面)三楼3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椒江区开发大道692号2、 (略) 府大道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政府采购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候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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