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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科技产业园2、4、5号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淮安信息科技产业园2、4、5号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06日   江苏
发布时间 2024-05-06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200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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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科技产业园2、4、5号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信息科技产业园2、4、5号研发楼装饰装修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淮安信息科技产业园2、4、5号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生态文旅区枚皋路以南,富城路以东。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改造分为三个楼栋。其中二号楼为三层,建筑面积为8561.95?(含架空层约2900?)建筑层高为4.5m。四号楼为二层,二层装修面积为1108?,建筑层高为6米。五号楼为四层,装修面积为4276.3?,建筑一层层高为4.2m,二-四层层高为3.9m。该项目二号楼一层现状为架空停车场,需对一层进行围护变更为室内空间,二号楼改造后使用功能为研发、办公。四号楼二层改造后功能为园区活动中心。五号楼总体为办公建筑,一层为仓储,二-四层为办公。

2.1.3 合同价估算: 2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报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总体质量要求: 合格。

(1)设计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

②设计依据:

1)本项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 (略) 、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具体应用规范、标准由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列出。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情况等。

③设计内容及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

④设计深度:

施工图:施工图设计内容要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度必须达到能直接用于现场施工的深度阶段,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现场服务:实施期间安排设计人员驻场服务,随时根据需要处理现场设计及变更等事宜。

⑤其他要求: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 (略) 、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项目现场及使用需要。

(2)施工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 (略) 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3)采购要求

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采购,材料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

2.2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室内装修、机电安装、空调暖通、消防改造、给排水安装等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负全面责任。设计及施工成果须符合主体设计、相关审批手续、规范、项目现场及使用需要。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设计:室内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导视标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机电设备设计(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设计、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的施工图设计等);智能化专项设计等。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依据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部门审批文件等进行设计。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2)施工:包括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消防改造、智能化、空调暖通、给排水系统、原建筑物部分拆除、结构加固、导视标牌等施工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1.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牵头方(施工单位)员工。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含)以来,完成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含智能化)工程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含)以来,完成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含智能化)工程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备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为了确保业绩的真实合法性,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 (略) 场( (略) (市)招 (略) (市)行政部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2 企业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企业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1 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 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定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6 月 0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 (略) 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 (略) 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申请人提供资质证书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营业执照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条件且有效,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2.企业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6.投标人 (略) 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注:提供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 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 (略) 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

2.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牵头方(施工单位)员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5.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 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6.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说明:

(1)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若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与招投标相关的在建工程信息、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信息、招标终止信息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等均应当及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发布。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时间或者限制原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的起止时间应当与网上公告时间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含)以来,完成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含智能化)工程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日(含)以来,完成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含智能化)工程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为了确保业绩的真实合法性,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 (略) 场( (略) (市)招 (略) (市)行政部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并提供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从诚信库中勾选或上传)认可。

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2.2.3

响应性评审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整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0.15 条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

1、评标方式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商务标:信用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评审顺序:
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包括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和信用分)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标得分汇总排前9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9名排名的,则以投标人信用分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名,如还相同则以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名,如还相同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第二阶段:经济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进入第二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和信用分总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7 名定标候选人,但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不排名,提出不排名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是□否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是否可行、工程总承包报价、信用分等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并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

信用分: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1.设计阐述(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提供能表达重要空间的设计效果图:2#楼不少于3张、4#楼不少于2张、5#楼不少于5张,低于标准不得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合理化建议(2分)

1.针对本项目提供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应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专业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 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工程总承包报价
(68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K的取值为95.5%、96%、96.5%、97%,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A×K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

项目管理机构(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具备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分。
1、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
2、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
1.相关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的,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为准。
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

信用分(6分)

施工企业信用分(6分)
信用得分=6%× (略)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略)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略) (略) 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注:(1)企业信用评分按专业类别查询,不区分主增项。
(2)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 (略) 本地 (略)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略) (略) 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取同类别、 (略) 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 (略)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 (略) 本地企业本时段信 (略) (略) 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按 0 分记取。
(3) (略) 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 (略)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略) 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 (略) 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注: (略) 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4〕45号,淮住建办〔2015〕155号,**日发布的《关于进一 (略) (略) 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4) (略) 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 (略) (略) 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http://**:58381/Zhxyglpt/)
(5)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6)施工企业信用分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用分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 (略)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市政府)北楼13楼

联系人:韩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惠远 (略)

地址: (略) 行政中心(市政府)北楼15楼

联系人:沈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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