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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豫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滴灌带和地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04月08日   甘肃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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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由甘肃 (略) 编制的《 (略) (略) 滴灌带和地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4〕57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凉州工业园南区昌泰路21号,租用甘肃 (略) 厂区部分用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东侧为航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甘肃 (略) ,北侧为园区道路,选址合理。项目主要建设滴灌带生产线8条、地膜生产线6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用房、冷却池)、储运工程(生产车间内布置原辅料储存区、成品储存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及供暖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12.5%。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1800t滴灌带、1200t地膜生产规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报》。《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少量混料粉尘。你单位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配料粒料搅拌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限值要求。滴灌带热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地膜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以及危废暂存间。废包装物、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经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567t/a。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区危废暂存间及相关场地防腐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六、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七、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单位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日


标签: 滴灌带和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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