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 (略) 下属发电厂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0310-ZBZX-材料-* |
项目地址: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模及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招标方不对飞灰质量(包括但不限于pH、二噁英、重金属、含水率等指标)做任何承诺。无论何种工况,投标方均须确保飞灰螯合物达标。 本项目的范围:为深圳 (略) 下属发电厂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具体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
公告名称: | 深圳 (略) 下属发电厂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采购项目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能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公告信息: | http://**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 (略) |
交货期(天):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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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说明: | 无 |
招标/采购范围: | 项目规模及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招标方不对飞灰质量(包括但不限于pH、二噁英、重金属、含水率等指标)做任何承诺。无论何种工况,投标方均须确保飞灰螯合物达标。 本项目的范围:为深圳 (略) 下属发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为飞灰螯合药剂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则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格式自拟);或若为代理商,则提供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是指有效期内区域销售代理证书或者有效期内年度授权代理证书或者有效期内行业销售代理证书或有效期内一级代理证书)、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4.1 单个业绩合同内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飞灰螯合剂药剂供货或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 4.2 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须体现评审内容) 5)自**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无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及有效环保处罚;(证明文件:提供无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投诉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且招标人会通过“天眼查官网”进行查询,如发现投标人不满足本条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函》原件;(证明文件:按格式3提供《廉政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通过招标人的电厂试验。未通过电厂试验的,不得参与后续投标。试验方案详见附件三《深圳 (略) 下属发电厂2024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资格预审试验方案》。(证明文件:提供自**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期间由我司下属电厂送检的华南所或华测检测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
联系人: | 蔡工 |
联系电话: | 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