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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阳光苑8个车位第1次重招

2024年05月07日   浙江
发布时间 2024-05-0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0.28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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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阳光苑8个车位(第1次重招)
清风阳光苑8个车位(第1次重招)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index.html
清风阳光苑8个车位(第1次重招)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GYCQ*6
交易项目名称 清风阳光苑8个车位(第1次重招)
产权所有人 杭州 (略)
交易类型 车位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 ** 15:33 报名结束时间 ** 16:00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30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30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29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29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28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28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4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4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104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104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67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67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43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43号车位
标的名称 清风阳光苑27号车位
租赁年限(年) 3 出让数量(个) 1
起拍价(元/年) 2,760 保证金(元) 800
受让方条件 企业和个人均可
竞价开始时间 ** 16:15
标的物情况介绍 1、起始价27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仅限作为车位使用,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违禁物,具体在产权所属人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轮租金,并缴纳不低于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
标的物地址 清风阳光苑27号车位
出让方联系方式 出让方 杭州 (略)
出让方联系人 汪女士
联系电话 *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账户:**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其他注意事项 竞买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报名之前联系出让方,征得书面同意(意向书)后才能报名竞拍,一经竞拍成交无法撤回,需照常履约,若有违约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人未经同意拍得标的物,致使标的物无法使用,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环境要求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操作帮助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标签: 阳光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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