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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某单位2024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

2024年05月07日   安徽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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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阜阳某单位的副食品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阜阳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阜阳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项目

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我单位遴选副食品供应商,共划分七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选取3家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并与前2名签订正式合同,2家正式供应商采取定期轮换,共5个城区配送点;第二至七标段分别选取2家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并与第1名签订正式合同,配送点分别位于插 (略) 下辖县城。供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畜禽肉、水产、蔬菜、水果、干调杂品类、牛奶、奶制品、饮品类。报价方投标 (略) (略) 、 (略) 任意1家零售价为基准价,超市未有品种,以 (略) 场实地询价为基准价,报价下浮10%以上(不含)。

第一标段:300万元

第二标段:90万元

第三标段:45万元

第四标段:45万元

第五标段:45万元

第六标段:45万元

第七标段:45万元

2024年

6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我体系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我体系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q.com(需求部门接收)*@*q.com(采购机构接收)。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发布平台

《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周先生:*,邮箱:*@*q.com(需求方)

冯先生:*, 邮箱:*@*q.com(采购方)

七、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金先生:*

阜阳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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