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城市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2024]081-ZC051
2、项目名称: (略) 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LBGZ[2024]081-ZC051 | 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荣泰 (略) | (略) 梁园区八一路 (略) 内西3层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监理服务周期 | 质量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
1 | (略) 西区综合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 李佳惠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贾宝勤、柴卫东、张婧炜(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1001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 (略) 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98-*
监督单位: (略) 国有 (略)
联系电话:0398-*
采购人: (略) 城西 (略)
地址: (略) (略) 内
联系人:祖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00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