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招标公告 > 蒙牛乳业奶卡公司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询比价信息公告

蒙牛乳业奶卡公司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询比价信息公告

2024年05月07日   内蒙古
招标公告  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5-07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招标预算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 点击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立即试用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立即试用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招标状态 详见内容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略) 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

询比价信息公告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就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进行询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NCGJH-*-0002

二、项目名称: (略) 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

三、项目概况:

(略) 计划推出旅游渠道文创产品,需制作金属冰箱贴用于奶卡文创礼盒内,后续计划制作钥匙扣、冰箱贴等物料用于销售支持。该项目通过公开询比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略) 后续选取制作。

四、资格要求:

1、基础资质:(1)营业执照副本(贸易商需包括工艺品、百货销售等营业范围,生产工厂需包括同类加工、生产等资格);(2)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年检合格;(3)保密承诺书。

2、 其他要求:(1)公司运营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抵押、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http://**.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cn/index.html)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 (略) 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列入黑名单。(3)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产品在工厂资源生产时需要保证完整产业链条,形成可控的质量管理,并能确保产能供应。(4)相关物料投标供应商成交后全权负责第三方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确保未来随时制作需求的生产供应能力及促销活动定制的适用性,并对原材料及生产资源需求满足能力负责,具备应对原材料价格浮动及采购等抗风险能力。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报名:(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报名公司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存在合作违约/纠纷未处理完成或已被列入蒙牛集团 (略) 企业,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招标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项目;(3)已明确函件通知不允许参加此次采招项目的情况; (4)项目参与供应商对应项目的营业范围变更或者新增应满足1年有效期限。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竞谈人参与采招项目。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间**日-5月10日17:00(以电子采购招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

(2)报名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明材料,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4)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5)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6)项目保密协议(详见附件3)

2、注意事项:

(1)提供的资料不全及材料不能满足公告规定要求的,不予以成交,并根据影响程度按照扰乱招标秩序至少暂停一年采招项目参与资格;

(2)签章要求:提交材料要求盖章(负责人印章属于签字)的必须是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销售专用章等均视为无效。

(3)材料需要在有效期内,提供签章扫描件,符合资质要求条件投标方均可报名,请各投标方在**日17:00前将以上资质文件盖章扫描件,根据要求上传至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系统进行报名,作为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与采招对接人确认,审查合格后方可发送询价单。未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及材料不能满足公告规定要求的,视为无效,资审不予通过。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记入诚信信息档案。

3、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需到蒙牛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注册;

第二步:报名-注册通过后使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初始密码登录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报名;

蒙牛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网:http://**

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网址:http://**#/home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17 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1 日;

3、询价单发放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年 5 月 11 日发放询价单。

4、比价时间: 2024 年 5 月 14 日 10 时;(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七、询比价方式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线上比价(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home)

蒙牛官网(http://**)

蒙牛内部OA平台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魏斌

联系方式:*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采购招标管理部

监 督 人:潘宏

联系电话:*

附件:1.报名信息确认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

3.项目保密协议

公告WORD版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二O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1:

报名信息确认表

序号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

(投标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略) 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全权处理此项目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和到期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日至**日

竞谈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公司公章:

授权日期: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1、具备社保局出具的材料;2、具备本单位名称及授权委托人姓名。)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 价 方 全 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价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项目保密协议

项目保密协议

*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承诺方:(供应商全称):

双方就 (略) 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进行合作,在双方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的特性,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必然会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流,双方同意就谈判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提供或对方知悉的机密信息(定义如下)的保护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主要为项目解决方案、流程方案、产品核心文档、数据库字典、 (略) 内部规范文件等,同时也包括但不限 (略) 、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一)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二)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三)已由提供方书面同意接受方公开;

(四)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五)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二、保密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三、公开

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 (略) 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协议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协议及其相关内容,本协议第4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四、强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执行协议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寻求保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五、返还资料

在协议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对方的书面要求,任何一方应在项目终止后的 天内销毁或归还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电子系统记录,如计算机磁盘、光盘、硬盘或软件等或纸质记录,如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一方应按本协议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六、非授权许可

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协议目的之权利外,本协议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任何一方,同时也未将任何一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

七、义务限定

本协议不得 (略) 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八、信息准确性

本公司、 (略) 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另一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期限

本协议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协议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十、其他条款

(一)关于劳动者保护

*方应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津法规,包括劳动年龄、最低工资、加班、最长工时等,并提供法津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方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或强制性劳动;*方应按照法津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可以合理获得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消防安全、以及充足的照明和通风等。

(二)关于环境保护

*方应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与环境相关的许可证、批准文件和备案;*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害废物、废气,在排放或处置之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控和处理;*方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合法授权,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如因此给*方造成影响或损害,由*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且保护其合法权益。本协议任一条款之无法实施并不视为该条款被放弃。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

向*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及救济

**双方均理解并认可,未经对方授权而披露、使用或处理上述机密信息,从而损害对方权益,违约方应赔 (略) 因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受损一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调查费用。

十三、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内蒙古,内蒙
附件下载
  附件文件蒙牛乳业奶卡公司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项目询比价信息公告 下载
标签: 金属礼品类物料采招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