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小麦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07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
点击查看 | 招标方式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略) 亭湖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日 14: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销竞采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小麦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小麦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2023年产小麦
1.2数量:8437.699吨,分4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3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出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固定出库价,为委托方库内车(船)板价2700元/吨。
1.5出库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1.6交收地点: (略) 亭湖 (略) 下属库点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入库小麦必须为2024年度产红皮小麦或白皮小麦(种皮为红色的不低于90%或种皮为白色的不低于90%)红、白麦不得互混,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①水分≤12.5%;②杂质≤1%,杂质≤1.5%除杂后过磅入库,杂质由*方带回,杂质>1.5%*方拒收;③呕吐毒素<8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④色泽、气味:正常;⑤无虫粮、无陈粮互混;⑥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方有权拒收。
2.2入库价格:交易底价为仓库车板价269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3轮入时间:详见交易清单。
2.4交收地点:
(略) 亭湖 (略) 库点
2.5入库方式
由中标方组织供货,考虑到服务三农和农民售粮需要,经中标方同意,在同等质量标准和价格条件下,也可以由委托方库点自行组织收购,作为采购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自行组织收购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必须得到中标方的确认。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本专场需要报名,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内容后(线下合同请提前联系委托方获得),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取得交易资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交易专场,未向委托方取得交易资格的客户专场报名一律审核不通过。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则取消交易。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0元/吨,合计应预交12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购、销任一方向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例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后,销售保证金与采购保证金一并退还,若出现任意一方向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向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的1.5‰作为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 (略) 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 (略) 场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采购方向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日和**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方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 (略) 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若实际收购时根据行情进行调整入库价格,交易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由本次竞价交易结果确定在合同入库价基础上的回购价格及价差,若重新确定入库价格,相应回购价格为实际入库价格+本次交易确定的价差。实际销售(回购)价格与成交合同价格的价差由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自主交收该部分货款完成,交易双方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八、联系方式
(略) 亭湖 (略) :
何亚 *
江苏粮 (略) 场:
张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