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粒上皇食品有限公司粒上皇河北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粒上皇河北生产基地项目 | 迁西 (略) | 河 (略) |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亨旺大道北侧) | 该项 (略) (略) 迁西县经开区中区(亨旺大道北侧),为新建工程,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建设单位为迁西 (略) ,建设 (略) (略) 迁西县经开区中区。本项目拟建规划建设展厅1栋、办公楼1栋、公寓1栋、食堂1栋、冷库4栋、厂房车间6栋、干仓1栋。生产厂房购置板栗挑选线、冰魔栗生产线并预留挑选、剥米、冷冻线、山楂清洗剪枝线、冰山楂/冰红薯生产线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消防、绿化等,主要用于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及存储。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冰栗5000吨、栗仁4500吨、红薯干4500吨。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28号。 | 1、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板栗蒸煮、红薯蒸制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板栗碳化剥壳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利用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6-2001)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食堂的规模属于中型。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中燃气锅炉标准,同时满足《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锅炉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21号)》文件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和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采用排入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排入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45mg/L要求。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COD450mg/L、BOD5200mg/L、SS330mg/L、NH3-N50mg/L。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相应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日修订,**日施行)中有关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日至**日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