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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创新药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5月07日   山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莱山区银海路46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山东博安 (略)

生物创新药产业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高新区

山东博安 (略)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利用绿叶国际医药科技产业园31#仓库、32#厂房、33#厂房建设国际标准的抗体开发、中试及商业化车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1#立体仓库、32车间、33A车间、33B车间、公用工程等,建设2条(每条为3×2000L)抗体原液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280万支/年博优诺?、65万支/年LY06006、55万支/年LY01011,合计400万支/年;建设5条抗体中试线,中试规模最大为74批次/年。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气包括原液生产车间细胞培养阶段产生的培养废气,质检实验室废气。

原液生产车间培养废气:拟建项目细胞培养过程在一次性生物反应器中进行,采用需氧培养工艺,产生培养废气,培养废气主要含CO2、H2O,不作为污染指标评价,对环境空气几乎无影响。一次性反应袋产生的培养废气经反应袋顶部0.2um辐照灭菌除菌滤器去除生物活性物质后进入车间排风系统,反应袋上有备用接口,除菌滤器如出现异常可接到备用过滤器,能够有效保证排出的空气不带有活性。

可能含有生物活性的外排空气:本项目涉及生物活性的开口操作在生物安全柜进行,排气经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到车间内部(设计中考虑压差),随车间全排风系统经中效过滤器装置处理后排气到室外。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HEPA)采用微孔膜过滤处理,膜孔径为0.3μm,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可以达到99.99%,经过高效过滤器滤膜过滤处理后,可以保证排气中不含有生物活性物质,外排气体为无害空气。

实验室废气:拟建项目依托现有QC实验室,高温室、生物活性实验室、DNA检测室、理化室、溶液配制室、标准溶液室、原子吸收室、检水室、质谱室、色谱室等质检过程使用*醇、*醛、醋酸、*醇等有机试剂,使用量极小,有机试剂使用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VOCs计。使用挥发性试剂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或采用排风罩收集挥发性废气,废气经通风橱、排风罩收集后排入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经3根25米排气筒排放。经计算,实验室有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

制剂车间试剂瓶清洗废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排水水质较好,回用于凉水塔补水;活性废水主要为离心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水,此类废水经收集进入废水灭活系统(高温工业蒸汽)处理,连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其他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制水系统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冷却塔排水),经博安生物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烟台新 (略) 处理。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博安 (略) 生产废水间接排放限值的合作协议》要求。

3.声环境影响

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则采用减振、消声、降噪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原厂家回收 (略) 。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2

栖霞至莱州高速公路

(略) 、 (略) (略)

山东高速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全 (略) 境内,沿 (略) 、 (略) 、 (略) ,主线路线全长69.402公里。全线挖方1379.654万立方,填方1243.742万立方,路基排水防护圬工(不含互通主线、匝道)168.98千立方,沥青混凝土路面2127.650千平方;主线设置特大桥2座,大桥21座,中桥4座,分离立交(主线上跨)7座、分离立交(主线下穿)1座,通道8处,天桥47座,涵洞134道;设置互通立交9处(枢纽互通3处、服务互通6处),服务区1处(泉山服务区)、养护工区2处、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苏家店互通连接线长4.994公里,大疃互通连接线长9.540公里,招远西互通连接线长1.750公里。本项目(含连接线)总永久占地745.0639公顷,新申请用地681.8867公顷。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工地扬尘、拌合站废气及路面铺浇沥青的烟气。

扬尘:在整个施工期间,本项目的挖掘、凿岩、打桩、筑路墩、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都存在着扬尘污染。另外,还有汽车行驶、地面料场的风吹等引起的扬尘。运料车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阶段对正在施工的路段、灰土拌和场及主要运输道路要进行经常性的洒水。

灰土、混凝土拌合站废气:水稳拌合站和砼拌合站,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散料筒仓仓顶、搅拌过程及砂石装卸过程。每处拌合站和预制场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和搅拌站密闭,粉尘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7%)。报告书分析,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

混凝土沥青拌合站烟气:沥青拌合站中沥青加热及搅拌设备均密闭,出料过程经出料口收集系统产生的沥青烟废气,经“水喷淋+二级电捕集+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过程采用自动化配料,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并配备垂帘,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状物料筒仓仓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经筒仓顶部排气筒排放;沥青加热设置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加热,采用低氮燃烧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报告书分析,采取措施后,沥青烟及苯并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标准;筒仓顶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沥青加热设置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 重点控制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洗漱间,洗漱废水集中收集,营地内全部采用化粪池或生态厕所,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确保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影响。

一般施工场地生产废水:施工场地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主要集中产生在施工营地。每个施工场地设置一个的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桥梁施工废水:桥梁墩柱在水中施工通常采用围堰法。围堰内积水含有大量的悬浮物和少量石油类,一般抽出在堤外设置的多级沉淀池处理,经处理达到《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 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水体。对于Ⅲ类及以上水体、水源地内桥梁桥墩施工避开汛期,对围堰设置污水导流沟渠;导流渠高度不低于施工时正常运行水位高度,铺设长度由围堰处延伸至河堤外侧低洼处,全断面铺设防水膜布,然后进行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导流沟渠内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周边道路洒水或绿化等,禁止将导流渠内污水排入Ⅲ类及以上水体、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水体内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挖掘的淤泥、渣土及时清运,不得抛入河流及沟渠内。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与维护,配备棉纱等吸油材料,防止油污染。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设备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3

烟台港龙口港区东作业区件杂货泊位工程

(略)

(略)

山东 (略)

本工程共建设1个5万吨级杂货泊位,新增岸线总长度320m。同步建设码头堆场及配套工程,设计年吞吐量190万吨,货种为袋装化肥、成捆纸浆、袋装粮食、钢铁和件杂货。

工程用海总面积为4.7336hm2,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2.4298hm2,港池面积2.3038hm2,

1.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期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加盖封闭,禁止装载过满;选择不利于起尘的天气条件下运输;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清扫;施工区四周采用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行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运营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到港船舶燃油废气和车辆、流动机械运输产生的扬尘。船舶燃油废气采用优质的燃料油,同时对船舶严格年检制度,定期检修、监测,尾气达标排放等措施;码头、前沿堆场、道路场地路面硬化、采取定期清扫、定时洒水等抑尘措施。采取环保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港池疏浚、岸坡挖泥、打桩等环节造成的海水悬浮泥沙浓度增加,对海域水质造成影响。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为:强化施工船只管理,在挖泥、疏浚过程中,采用对底质搅动小的挖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避开大风浪季节。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由作业方委托有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负责处理/处置。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施工流动机械清洗废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排入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不外排。*域施工生活污水纳入龙口港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运营期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域生活污水、码头和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机舱油污水和船舶压载水。码头、堆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入#13泊位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堆场、道路喷洒抑尘、港区绿化等,无废水外排。工作人员*域生活污水依托港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经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距最近*地3海里以外海域,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表3排放,到港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机舱油污水由船方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集中处置。本项目码头不接受船舶压载水,船舶压载水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要求在外海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采用科学组织施工安排,采用低噪声或装有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加强运输车辆噪声的管理等措施,工程施工期间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运营期装卸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减振措施,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4

万华化学 (略) 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改造提升项目

开发区

万华化学 (略)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万华化学 (略) 3.5万吨固废焚烧炉技术改造拟增加危废处置类别,即在现有8大类15小类处置类别基础上,扩项19大类244小类,扩项后处置类别为19大类259小类(危废来源主要为烟台化工产业园、蓬莱化工产业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略) 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主),新建配*实验室,部分系统仪表、管线优化等改造;1#能量回收(原1#焚烧炉)焚烧的苯胺焦油拟通过改建增加捕集设施进行回收资源再利用,回收贵金属铂钯。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技改前后废气污染源收集方式、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不变。

固废处理焚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CO,HF,HCl,氨,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铊及其化合物(以Tl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Co计),二噁英,VOCs等)经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加热器、SCR脱硝处理后经50m排气筒DA012排放。

固废处理*类(一)*类(一)库房收集的废气经RTO处理,RTO尾气(主要为NOx、HCl、VOCs、臭气浓度、二噁英等)经降温塔、碱洗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15排放。

固废处理*类库房(二、三)除臭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VOCs、臭气浓度等),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8m排气筒DA013排放。

固废处理*类库房(二)除臭系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VOCs、臭气浓度等),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16排放。

料坑和固废预处理车间废气一部分用于焚烧炉补风,剩余废气与废液预处理车间废气经固废预处理车间设置的“过滤器+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经39m排气筒DA014排放口排放。

实际运行监测数据表明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对应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要求;CO,HF,HCl,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铊及其化合物(以Tl计),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以Sn+Sb+Cu+Mn+Ni+Co计),二噁英等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非重点行业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预处理车间未能够完全收集造成的无组织排放以及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排放等。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技改前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类别不变,主要为焚烧炉烟气洗涤塔排污水、湿渣机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RTO装置碱洗塔排污水等。项目技改前后废水分类、分质处理,废水收集、治理及排放去向不变。

项目焚烧炉烟气洗涤塔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汞、镉、铬、六价铬、砷、铅等)、湿渣机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等)、RTO装置碱洗塔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经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送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60m3/d(6.67m3/h);处理工艺为“铁炭芬顿+中和反应+絮凝沉淀池”。余热锅炉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TDS等)、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TDS等)、实验室废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等)等送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万华环保科技西区污水处理站外排水质从严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3416.5-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达标废水依托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深海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5

山东烟台鑫泰 (略) 鑫泰金矿项目(变更)

(略)

山东烟台鑫泰 (略)

(略) 环境保护科 (略)

变更项目结合现有生产系统,对现有采矿及选矿实施技术改造,采矿能力提升至1600t/d(52.8万t/a),选矿能力提升至1800t/d(59.4万t/a)。矿区范围由1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4.647km2;开采矿种为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深度标高+252m至-1215m标高,开采对象为土堆矿段-340m标高以上、东刘家矿段、龙口矿段-170m标高以上矿体。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7.0年,不新增劳动定员。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30天,日工作3班,每班工作8小时。

1. 大气环境影响

有组织排放废气:(1)充填站废气

①土堆充填站废气。土堆充填水泥仓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据报告计算,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7.83mg/m3、0.035kg/h,排放量为0.274t/a。

②东刘家充填站废气。东刘家充填站水泥仓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据报告计算,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7.83mg/m3、0.035kg/h,排放量为0.232t/a。

③龙口充填站废气。龙口充填站水泥仓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据报告计算,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7.83mg/m3、0.035kg/h,排放量为0.228t/a。

综上,各充填站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10mg/m3)。

(2)选矿废气

①破碎废气。选矿厂鄂式破碎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据报告计算,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7.13mg/m3、0.285kg/h,排放量为2.257t/a。

②筛分废气。升级筛分车间除尘设备,筛分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据报告计算,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9mg/m3、0.09kg/h,排放量为0.713t/a。

③粉矿仓废气。选矿厂粉矿仓落料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据报告计算,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约10mg/m3、0.015kg/h,排放量为0.119t/a。

综上,各充填站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10mg/m3)。

(3)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用强酸检测时,废气通过通风橱内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1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

(1)井下废气。采矿废气主要包括井下凿岩、爆破、铲装、破碎等产生的粉尘及爆破产生的炮烟等,均通过回风井无组织排放。

井下采掘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喷雾洒水、装卸点等易产尘处设置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加强通风,能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废气经风井无组织排放。

(2)井上废气。采矿工业场地的主井提升系统提升矿石、废石,转运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废石、矿石出井即转运,矿石运至选厂即卸入入料口,不在选矿工业场地暂存。

各风井边界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1.0mg/m3)要求。

2.水环境影响

(1)矿井涌水。

土堆矿区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地面绿化、洒水降尘,不能回用部分1500.4m3/d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后通过已备案排口排入沟渠,最终排入古现河;未突破原有排口备案量。

东刘家矿区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选矿生产、绿化、洒水等,不能回用部分1886.9m3/d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后排入沟渠,最终排入东刘家水库;未突破原有排口备案量。

龙口矿区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地面绿化、洒水降尘,不能回用部分1495.2m3/d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后排入沟渠,最终排入古现河;未突破原有排口备案量。

报告书对照矿井涌水水质监测数据,外排涌水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3.声环境影响

采矿工程噪声源主要有凿岩、爆破、采装、提升、运输等,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采矿过程中噪声源设备如凿岩机、采装机械、提升机、运输机以及爆破全在地下,对地表声环境影响很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选矿厂噪声源主要声主要有破碎、筛分、运输等,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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