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专区二期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05-0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752.86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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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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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详见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专区(二期) 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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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 |
项目业主名称 | (略) 生活垃圾场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略) (略) |
合同名称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专区(二期) 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合同 |
合同编号 | ** |
合同总金额 | *.00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一、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填埋区工程飞灰安全处置专区 (略)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投资建设,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采购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填埋区工程飞灰安全处置专区总投资概算为1752.86 万元,规划占地面积 4.37 万 m2,设计有效库容不小于 43.6 万 m3,按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稳定化/固化后飞灰50t/d 计,可使用年限 28年,分四期建设。项目主要用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经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进场填埋处置标准的飞灰。目前,飞灰安全处置专区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飞灰安全处置专区二期已建设完成为本次验收范围。飞灰安全处置专区三、四期工程尚未开始建设。二、服务要求: (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下简称暂行办法,附件1)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公告 2018年第9号,附件2),验收需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验收检测并出具成果报告; 2.召开专家评审会议;3.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申报备案。服务机构须对项目合同条款、服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积极配合委托人的业务开展,确保验收报告全面、准确、完整,并顺利完成相关验收工作。(二)服务机构向采购方提交成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份; 2.专家评审意见*份;3.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备案结果截图; 4.成果报告电子文档*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