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分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分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分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2024WHSYFZZJXM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开标(采购)日期:**日
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分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怀宁县江镇镇江镇北街5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仟*佰***元*角*分(¥*.65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淑平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萧县龙城镇淮海路 (略) 19-5-210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朱梦云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一批
招标人: (略) 农垦 (略)
地 址: (略) 大观区双河口
联系人:汪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 (略)
地址: (略) 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公示期:**日至**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恒泰 (略)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恒泰 (略)
**日